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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根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兴农商银行”)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4年4月19日(周五)下午2:00。

二、会议地点

吴兴农商银行14楼大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二)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三)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四)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五)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建议续聘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报告(草案)》

(九)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

(十)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一)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及相互评价报告》

(十二)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主要股东(及大股东)评估报告》

(十三)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十四)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五)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十六)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十七)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

四、参会人员

凡吴兴农商银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股权质押超过50%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期间贷款逾期未归还的股东,根据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限制其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如本人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否则视为弃权。

五、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股东参加会议请进行预先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大会的,受托人须携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三)登记地点:吴兴农商银行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4年4月19日(周五)下午1:40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和参加会议: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七、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施红强   联系电话:15868200826,

             朱红霞   联系电话:15068818681,2536218。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本地报纸和本公司网站刊登公布,会议事项如有调整,将在公司网站发布。

(二)参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到吴兴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湖州市东街55号本行大楼17楼)领取。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