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在本行网站披露。
本行于2024年8月26日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9月4日在本行8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时听取有关报告,学习有关法律制度。会议由陈法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 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12人,本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卢启祥同志辞任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行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建议调整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绿色(碳)金融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批准聘任朱建强为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南街支行搬迁购置营业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24年不良贷款核销计划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12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会议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二)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三)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四)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五)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六)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
(七)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二季度股东股权监测情况报告》
(八)听取《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三、会议学习了以下法律制度
董监事集体学习《公司法》并开展反洗钱履职培训和测试。
特此公告。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