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告在本行网站披露。
本行于2023年12月4日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2月19日在本行8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同时听取有关报告。会议由陈法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 人,其中有表决权董事13人,本行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监测机制(草案)>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草案)>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湖州里鱼山矿业有限公司申请将其持有的本行2514万股股份转让过户至浙江五泽贸易有限公司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吴根泉申请将其持有的本行1911470股股份转让过户至配偶吴雪英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薪酬考核办法>的议题》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会议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二)《关于吴兴农商银行2022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及整改情况的报告》
(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州监管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内法人机构公司治理“强化提质”专项排查情况的通报及吴兴农商银行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吴兴农商银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23年三季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吴兴农商银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六)《吴兴农商银行2023年度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七)《吴兴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题报告》
(八)《吴兴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九)《吴兴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十)《吴兴农商银行2023年三季度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报告》
特此公告。
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